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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October 08, 2009

强迫型“人”格障碍──Google的儿子

历史上曾经有这么一个皇帝,具有无比的道德责任感和历史责任感,身体力行,事必躬亲的实践这这一准则。每天4,5点起床工作一直到晚上8,9点睡觉,不 遗余力的推动社会的纯洁和完美。从一个不太识字的混混,成长为亲自参与法律编写的帝国领袖,把他的个人理想都体现在法律中。这位皇帝就是明太祖朱元璋。
朱元璋的伟大成就就是把流氓文化和人格障碍深深的刻入了中华民族,甚至使之变成一种集体无意识。流氓文化就是可以不择手段,没有公开、公正之说,法之为私 法。锦衣卫、徐达案等都是体现。朱元璋的人格障碍是典型的强迫型人格障碍,多疑、过度的完美倾向,必须按照自己的方式行事。他成为皇帝以后就一直把道德完 美作为毕生的努力。于是他把他个人的道德变成了国家的法律。

Google的儿子事件以google暂停业务,认错检讨而告终。差不多同时绿坝已经以令人瞠目的方式出现在大家面前。
两件事放在一起,什么含义自不用说,google作为工具的社会责任和信息自由、绿坝的有效性和软件自由选择的权力不讨论了,我只是从中再次感受到了这种奇怪的道德观念,这种道德观念的背后是什么呢?我觉得和朱元璋的有雷同之处,是不是巧合就不得而知了。一个由自卑和

道 德是一种一直在变化的东西,大家都可以宣导自己接受、喜欢、崇尚的道德,但是大家都不能以道德的名义去禁止别人的行为。道德只能通过社会心理压力给人约 束,超过这个的就是私刑。如果以政府的名义去推广一种道德,那这种道德应该是具有普适的;如果以政府的名义去推广一种道德,一定不能变成法律的,否则和朱 元璋又有何异?因为法律是行为的下限,道德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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